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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正声明

2022年06月17日

近日,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上公示了关于“某公司伪造他人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生产产品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处罚决定细节可点击链接查阅。

该处罚决定是近年来陶朗分选技术(厦门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在维护客户利益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又一重大进展。对于这些违法行为,陶朗坚决重拳出击,追责到底!

该处罚决定书指出, 某公司在投标我司某客户的激光分选除杂机维保项目中,使用了我集团公司下属品牌的仿冒配件,牟取非法利益,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构成了伪造产品的产地和冒用他人的厂名的违法行为。据此,有关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做出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决定。

 

同时,该公司的行为是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肆意践踏,扰乱了市场运行秩序,侵害了我司知识产权。更重要的是,这些仿冒配件,置我司客户于设备受损、产线停工、危险生产和商誉受损的多重风险之中,严重损害了我司客户的利益。

近年来,诸如此类侵权案件时有发生,我司已处理多起违规使用我司宣传资料,侵犯我司知识产权的案件。

在此我司严正声明:

1、陶朗分选技术(厦门)有限公司系“TOMRA SYSTEMS ASA”在中国境内的授权代表公司,授权内容涵盖制止与打击侵犯“TOMRA SYSTEMS ASA”及其过往收购的子品牌,如BEST、TITECH、ODENBERG、Compac和BBC Technologies的知识产权行为。

2、我司设备、配件、技术、宣传资料等均属于我司的知识产权成果,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。为了广大客户和我司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,我司对一切违法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3、我司坚持自主创新,尊重知识产权,对侵权行为零容忍。我司已成立专门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小组,将随时根据掌握的客观事实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追究侵权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,维护广大客户和我司的合法权益。

4、社会各界如有发现侵犯我司权益的行为,欢迎向我司举报:

举报电话:0592-5720780 转 804
举报邮箱:inquiry.china@tomra.com

在此,我司提醒广大客户,请从正规渠道购买我司产品和服务。同时正告侵犯我司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的违法行为人,务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。

特此声明!

陶朗分选技术(厦门)有限公司

2022年6月17日